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,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结合我县需求,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783名实习支教大学生。
一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(一)招聘对象
全日制普通高校高年级学生或毕业生。
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: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;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,参加反动组织教派、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,隐瞒个人重大疾病等,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(二)招聘条件
1.政治素质好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自觉维护民族团结,品行良好,遵守宪法、法律和法规,志愿从事教育工作。
2.性别、族别不限,必须胜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。
3.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,无传染性疾病,无精神病史,适应教学岗位工作的需要;
二、招聘岗位及聘用性质
洛浦县各级各类中小学(幼儿园)招聘实习支教大学生共783名(语、数、外、政、史、地、理、化、生、音、体、美、学前教育或相近专业等),签订实习支教大学生协议,协议一学期一签。
三、待遇
实习支教大学生在岗期间免费提供住宿并按有关规定提供就餐条件。
(一)疆外院校实习生
①生活补助:每人每月2500元的补助,(第一个月含100元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),②交通补助:往返1次路费按火车硬卧票计算每人1750元。
(二)疆内院校实习生
①生活补助:每人每月1500元的补助,(第一个月含100元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),②交通补助:按就读学校城市火车站为起点(无火车站的可参考长途客运汽车票价),和田站为终点,按硬卧价格核算,实报实销。
四、报道时间及报名地点
报到时间: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3月1日
报名地点:洛浦县各中小学(幼儿园)报名点、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教育局。
联系人:蒋老师 18799305651
洛浦县教育局
2019年1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