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<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>的通知》(附件1)和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(附件2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深入学习。 文学院 2016年9月20日 附件1.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的通知.docx附件2.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.docx